人胎盘间质干细胞留存操作规程
一、预约及签署知情同意书
产妇或其家属至少需在产妇生产前7天与细胞库取得联系,进行预约。
产妇在住院后尽快通知细胞库,说明生产医院、预产日期、病房和床位号,并留下联系电话。
产妇生产前一天通知细胞库,由细胞库联系生产医院为储户准备采集器具,同时产妇及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临床医生填写信息采集表。知情同意书和信息采集表在标本取得后与标本一同送至宁夏人类干细胞细胞库实验室。
二、标本运送与接收
临床医生在将产妇的胎盘放入由细胞库提供的无菌采样袋中,加入30ml的组织保护液,无菌封口,尽快将标本送至宁夏人类干细胞细胞库实验室。
在标本运送过程中需保证标本不受外力损伤及污染。
标本送至实验室后,由专人负责接收,并做接收登记。